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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提高

来源: 油气股份有限公司
时间:2014-12-30
   12月25日,财政部发布关于提高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的通知:从2015年1月1日起,将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从55美元/桶提高至65美元/桶。

  据了解,此次起征点提高后,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仍实行5级超额累进从价定率计征,征收比率分别为:原油价格为65~70美元/桶时,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比率为20%;油价为70~75美元/桶时,征收比率为25%;油价为75~80美元/桶时,征收比率为30%;油价为80~85美元/桶时,征收比率为35%;油价为85美元/桶以上时,征收比率为40%。

  业内人士分析指出,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上调,最直接的影响是原油开采企业税负下降。目前原油开采成本上升、油价大跌,上游企业的超额收益大不如前。此时上调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,有助于稳定上游开采企业盈利能力,从而稳定国内油气产量,保障我国油气能源安全。

  厦门大学能源经济与能源政策协同创新中心主任林伯强指出,石油特别收益金常被人称为“暴利税”,暴利缩减了,税赋自然应相应缩减。本次调整的原因主要与日益提高的石油开采成本有关,与目前持续下跌的油价反而关系不大,只是近期油价暴跌可能在一定程度上促使该政策的尽快出台。

  据了解,由于目前国内部分老油田的开发和开采成本不断增加,企业利润不断下降,加之今年国际油价大跌,让石油上游企业的日子更为难过。以目前的油价来看,提高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至65美元,有利于保证国内石油开采稳产和增产,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大型能源企业更好地“走出去”;当油价高于65美元/桶时,与提高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之前比,企业应缴税率依旧会低10%,这对身处困境中的石油开采企业来说无疑是实打实的利好。

  据有关机构测算,假定原油实现价格为70美元/桶,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提高后,中国石油、中国石化的税负有望分别减少147.86亿元、55.87亿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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